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为做好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五年制本科医学生共计5500人(分省需求计划见附件),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和哈医学。请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科免费医学生订单定向招生计划纳入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在不增加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任务高校(以下简称培养高校)临床医学、中医学、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和哈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的基础上调整招生结构。
二、免费本科医学生订单定向招生计划在有关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计划性质为“免费医学定向”。报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面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全省(区、市)招生,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三、各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省级卫生、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确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高校,以及各培养高校的招生计划。为保证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原则上承担临床医学、中医学、蒙医学、藏医学和维医学专业学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在2014年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范围内确定。
四、各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将免费医学生招录培养工作的相关政策信息向考生和公众公布,并做好有关部门与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的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请各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培养高校名单及各培养高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于4月20日前通过我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pzjh.chsi.com.cn)编报,并以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我部高等教育司。
联系人:朱雪波 高斌
联系方式:010-66096491(兼传真)6609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