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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器乐、舞蹈、声乐、戏剧等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1.高中毕业生,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完成西安交通大学学业的基本文化素质;

3.文艺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高中阶段具有校艺术团表演经历、在省级及以上重大表演活动中表现优秀者优先(有个人贡献相应证书或证明)。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不超过12人。根据我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设定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计划不超过24人。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签约计划
1 大管 0-1
2 双簧管 0-1
3 圆号 0-1
4 小号 0-1
5 长号 0-1
6 小提琴 0-1
7 中提琴 0-1
8 大提琴 0-2
9 低音提琴 0-2
10 打击乐(含西打、民打) 0-1
11 竹笛 0-2
12 琵琶 0-2
13 阮族(大阮、中阮) 0-2
14 唢呐 0-1
15 声乐(美声、民族) 0-2
16 舞蹈(民族、古典) 0-1
17 戏剧(戏曲、话剧) 0-2
  合计 0-24

备注:每个考生限报一个项目。

三、网上报名

2020年1月31日至2月18日24:00时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登录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与所报艺术专项有关的证书或证明的扫描件(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无需提供与所报艺术专项无关的其他材料。

资料确认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由中学审核盖章、校长签字后在系统上传。无需邮寄报名材料。

四、资格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选拔测试的资格;已经通过选拔的,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初审结果将于2月29日前在报名平台公示。

五、考试安排

通过初审的同学,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参加文化课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 文化课测试

1) 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7日上午8:30-11:30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 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不分文理),每科考试满分100分,答卷60分钟;

2. 艺术专项测试:

1) 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7日14:00-3月8日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 考评方式:采用“考评分离”的办法,现场录像,校外送审。考试录制表演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

器乐类:自选两首乐曲(5-7分钟,可选段),视奏一段(1分钟);

打击乐:自备两种打击乐器,各演奏一首自选乐曲(4-7分钟,可选段),视奏一段(1分钟);

声乐(美声、民族):自选两首歌曲(4-6分钟,可选段),视唱(2分钟);

舞蹈(民族、古典):一支自选舞蹈(4-6分钟),基本功(2分钟,不少于6个基本功、技巧动作展示);

戏剧(戏曲、话剧):一段朗诵或主持(1-2分钟),一段表演(戏曲、话剧、小品等均可)(4-6分钟,鼓励原创)。

备注:

1.所有考生自备乐器(我校可提供钢琴、竖琴、定音鼓和民族大鼓供考生选用)。舞蹈、声乐仅支持CD伴奏光盘(不提供且不允许钢琴伴奏);

2.舞蹈和戏剧要求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

六、签约与录取规则

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艺术专项测试80分以上的考生中,分项目根据签约计划数上限按照考生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项目拟签约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同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名。

拟签约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且高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六省拟签约考生优惠政策如下:浙江考生高考文化课要求为生源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上40分(750分制);山东、上海、北京、天津和海南考生高考文化课要求为生源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上20分(750分制)。

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有且仅有:工科试验班(机类)、工科试验班(电类)、工科试验班(管工贯通)、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五个专业;文科考生可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文科试验班类这2个专业。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六省考生报考不分文理,可选择以上7个专业之一报考。考生选考科目需与所报考专业一致。

我校预计于2020年4月中上旬在招生网公布拟签约名单。拟签约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对已与我校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予以相应优惠。

七、监督仲裁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029-82664464,举报信箱:jwb@xjtu.edu.cn。

2.拟签约结果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签约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示。

3.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签约资格。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友情提示和注意事项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校后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业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及演出的任务,参加学校艺术团《艺术理论与实践》课程,遵守学校关于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的规章制度。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全程录像。

3.与我校签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文艺特长生统一测试(简称“省考”),考生必须参加省考,合格者方可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省考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4.拟签约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须在相应批次填报,否则无法享受优惠条件。报考专业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名称为准。具体批次请咨询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5.艺术团特长生进校后需要自备乐器。

6.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 赵老师电话:029-82668320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张老师 电话:029-82668265-80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办网址:http://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2020年1月14日

发布时间:2020/3/5 16:56:07